江西信仁宜春醫藥有限公司在未向省藥監部門提供注銷其上高分公司藥品經銷資質的申請且省藥監部門也未收回其相關資質證書的情況下,其上高分公司擅自拒絕配送,導致數百個藥品品規配送中斷,違背了《2008年度江西省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藥品配送合同》,其法人單位江西信仁宜春醫藥有限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按照《江西省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省藥品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作出如下處理:
一、給予江西信仁宜春醫藥有限公司網上通報並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的處理;
二、取消上高分公司所有品種配送資格並在網上通報,兩年內不接受其參加全省網上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
江西省藥品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
一、給予江西信仁宜春醫藥有限公司網上通報並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的處理;
二、取消上高分公司所有品種配送資格並在網上通報,兩年內不接受其參加全省網上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
江西省藥品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